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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丰集团“安全护航”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来 源:工程部   作 者:方鑫军   发布日期:2021-05-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和“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国丰集团“安全护航”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遏重大、控事故、减总量、提本质”的目标,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失责零容忍”的要求,开展公司“安全护航”百日整治行动,提升公司安全治理能力,大幅减少安全隐患,科学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公司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时间

“安全护航”百日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后续实施长效管理,加大建设工程日常管理力度。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各方主体责任,着重落实管生产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制止盲目抢工期、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作业等行为。加强对分包企业特别是起重机械安拆企业的管理,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

(二)狠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深基坑施工、高处作业、承重支模架和外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验收使用等情况。

   (三)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期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企业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制度;加强设备安拆、顶升及附着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设备定期检查、日常使用维护的履行情况;设备主要构件和安全限位完好性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塔吊未经安全检查不得使用、不得进行安拆作业,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完成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四)落实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期建筑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易燃材料、施工用电、消防设施设置和临时用房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加强地下管线施工现场管理。加快地下空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我公司项目地下管网底数。地下管线工程在施工前排查可能涉及到的管线情况,做好施工人员安全交底,严格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对涉及现有地下管线的工程,管线单位要与建设单位签订保护协议,提出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方案,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施工作业。对违规建设施工造成管线破坏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严抓文明施工长效管理。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及《国丰集团项目标准化参考手册》等,重点做好工地施工围挡封闭,保持施工便道平整通畅、工地裸土有效覆盖、扬尘抑制措施全效使用,避免出现施工围挡违规占道和围而不建情况,保持工地美化整洁。

五、整治措施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俞文灿为组长,沈建良、汪强、严红鑫、俞文钧为副组长,高伯乐、王立钢、田利刚、罗杰、赵明霞、方鑫军、陈惠祥、莫水龙、史建英、郭燎亮、朱利益、王方明、陆海锋及巨诚检测(外聘)为组员的集中攻坚安全整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集中攻坚小组)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攻坚小组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方案,轮回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并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培训。集中攻坚小组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检查的项目情况进行排名,对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企业微信平台曝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工地进行项目负责人约谈,并按公司相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项目部要认清形势迅速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项目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开展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查、整、消”闭环机制,并建立隐患排查与管理台账。

项目部要严格实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安全护航集中攻坚整治项目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升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