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集团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 源:工程部   作 者:方鑫军   发布日期:2021-03-25

各项目部: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防范和控制施工风险,保障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为了认真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沈建良为组长,工程部、总师办及外聘起重机械专业机构人员组成大检查小组,从 3月23日开始,对全公司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检查。

二、检查要求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实名制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建立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进出场登记、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落实专职管理人员,核实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以上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公司在专项检查中如发现未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的项目,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