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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 源:工程部   作 者:方鑫军   发布日期:2020-02-15

各项目部:

建筑工地即将复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在建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居住、作业等聚集性较强,是防范疫情蔓延扩散的重要对象。各项目部要清醒认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按照为坚决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目部应当成立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疫情防控专班,设立专人专岗,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其相应职责,布置落实好项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落实专人每日上报疫情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准确。要认真落实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全面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措施不到位、排查不过关、项目不复工”。要严格认真制订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经过公司检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后,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复工。

二、突出管控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各项目部要在项目复工前,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对各类易燃(易爆)、可燃材料集中进行清理,合理堆放覆盖,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进行检查加固,做好排水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及工程出入口清洁美化;电源线路和配电(开关)箱进行系统检查;对所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利用复工前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硬化施工现场的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以及生活区、办公区,改进施工现场的排水、车辆冲洗设施,为后续施工做好准备。 

三、强化主体意识,多措并举,全面部署工地节后复工

1、严格落实疫情防范“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及刷脸考勤,严把人员进口关,对所有人员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务工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都要严格的身份甄别,详细了解人员籍贯、近期旅居史、人员接触史和身体状况,一律测量体温,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属地街道进行集中收治;三是现场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2、严格落实开复工工地疫情防范和安全保障措施,做到“五个不得”。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烧等疑似病例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严格落实工地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做到“两严两禁两减少”。各项目部要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员工就餐要错时、分批、分散;要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要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要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

4、各项目部要完善防疫人员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手套、洗涤用品、防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购置防护服、护目镜等应急物资,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准备。

5、对湖北、河南(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安徽(安庆、阜阳)、江西(九江、上饶)、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要提前做好告知,逐一劝告,推迟返回项目部,具体返回时间等待通知。

各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做好预案、严防死守。要严格做好责任体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安全工作管理确认到位和项目正常运行物资保障、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六个“到位”。复工后要强化员工管理、强化体温检测、强化卫生防护、强化场所管理、强化食堂管理、强化宿舍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方案、强化心理疏导等十项举措,坚决打赢建筑施工领域“防疫情、保平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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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