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3]17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
首次报考(含往年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改报其他级别或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报送、考点考场设置等各项考务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任务重,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5月2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建委(建设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3年5月2日印发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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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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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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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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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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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5月2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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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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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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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将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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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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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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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