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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来 源:工程部   作 者:俞丹丹   发布日期:2015-12-30

各项目部:
       
为切实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保障建筑工地平安过节

       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切实制定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实体、文明施工以及消防设施、消防行为的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各施工现场须切断施工用电系统,做好通道、临边的封闭围护和起重机械的停用管理,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值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保持安全信息传递及时通畅。同时,对宿舍留守人员须加强管理,统计到人,并做好教育交底工作,严格宿舍用电,杜绝中毒、火灾、触电及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推进施工现场扬尘整治
入冬以来,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同样严峻。各施工现场要提高认识,将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确保施工现场围挡设置规范、日常保洁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密目网立面整洁美观,无破损脱落现象;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时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及时冲洗,做到净车出场;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场地、细颗粒建材以及土方设置降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临时通道硬化处理,对破损路面及时维护。
       三、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各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的统一管理。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公司的责任出发,强化措施,早行动、早安排,要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严禁将民工工资款直接支付给劳务承包人,确保春节期间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四、认真履行节后复工要求,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对起重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维修保养,未经复查合格,一律不得投入使用。重点是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施工用电、三宝四口、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件进行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病”作业。同时,针对现场作业人员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须加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培训交底的一律不得上岗。对符合要求的施工现场,需经建设、公司、监理签署书面复工意见后,现场方可复工作业。
各建设项目须把自查自纠记录,停、复工令以及人员安全教育交底等相关资料留项目部备查,公司将组织人员在节日前后对全公司在建工地进行检查,确保公司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在今冬明春及假日期间的平稳过渡。请各项目部在2016年1月23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公司工程部(传真82823879),在假日期间需继续施工的项目,项目部须将施工计划和管理责任人员名单一并报公司工程部。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