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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 源:工程部   作 者:方鑫军   发布日期:2015-03-18
 
各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大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我公司成立以俞文灿董事长为组长,沈建良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工程部、市场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日常的检查和信息汇总反馈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建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3.贯彻《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检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健全工程技术资料、建立追溯机制的情况。
4.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检查项目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行为的落实情况。
        5.项目部从业人员社保、合同、民工工资管理台账和支付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要求
1.根据质量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公司定期对公司所属在建建设工程进行承发包情况、质量情况全面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将在3月下旬进行,望各相关项目部做好检查准备。
        2.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要及时完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清单等材料,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相关支付凭证等及时收集并存放于项目部,项目经理应持有法人授权书及承诺书。
        3.规范用工制度,及时办理岗前培训工作。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各类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及时做好安全台账、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职工工伤保险。现场落实实名制和带班制度,建立民工工资发放“三本台帐”,建立监控系统。
  
 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