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城乡建设部发布了2024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标准》,施工安全管理中,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行为,均被视为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指出,对于按规定需严格验收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若未经合格验收即擅自进入后续施工或投入使用,亦属重大事故隐患范畴。
此外《标准》对基坑及边坡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临时堆载等危大工程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了详细说明。